錯亂

發佈時間: 2024-10-13 16:15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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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沈初語從來都沒有出現就好了。
如果沈初語搬出七江路就好了。
如果沈初語一直生病住院就好了。
如果沈初語死了,那就好了。

這是嘉允人生第一次對一個人產生如此大的惡意。

六歲,她被父母從大舅家接走,搬離了從小生長的街道,回家後常做噩夢,夢見那天倒在血泊裡的人變成了表哥,她哭喊著從夢中驚醒,卻只能看見面孔陌生的父母。
嘉允很想念從前的日子,開始嘗試用絕食和自閉的方式向父母抗議。那段時間,她就如同得了瘟病般,除了表哥她誰都不要。
終於,在臨近生日的時候,她得到一個可以和表哥見面的機會。
她坐在爸爸的車裡,經過七江路時興奮地直起身跪在座椅裡,把一張小臉緊緊貼在玻璃窗上往外張望,迫切地想要早點見到表哥,哪怕早一秒,都是好的。

可是那天,她只看見表哥在對門的那戶庭院前,陪著一個女孩坐在門檻上。他可以一句話不說,陪那個女孩從天亮坐到天黑。等到晚上她的家人還沒回來,他就把那女孩帶回自己家。
那是嘉允第一次和沈初語見面。

表哥進門時看見了嘉允,只遠遠衝她笑一笑,便拉著那個女孩去洗手。
再見後表哥對她說的第一句話是,“嘉允,喊小語姐姐。”
嘉允有點生氣的,撇過臉不作聲。
表哥也不在意,對著那女孩說:“初語,這是我妹妹,你看看她可不可愛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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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嘉允第一次看見表哥如此費力討好一個人。

身穿藍裙白鞋的沈初語,比嘉允高出不少,四肢細瘦瑩白,鵝蛋小臉,翹尖巧鼻,一抹櫻唇,眼角眉梢蓄滿靈秀之氣。
只是看人的眼神有些怯然,不愛說話,啞巴似的。

不同於嘉允對她的第一印象。
沈初語很喜歡嘉允,飯桌上總偷偷撩起眼瞧她。見她生得一副粉白玉團兒似的俏模樣,和千禾有兩三分相似,她便覺得對嘉允有著說不出的歡喜。
可這女孩的性子好古怪,吃飯時坐在她斜對角,不停在桌下拿鞋尖踢她小腿肚。
初語起初察覺到有些痛,抬起頭來看著嘉允,她毫不客氣地回望過來,那眼神分明是知道的,可接下來吃飯的時間裡,她那一雙腿竟不停在飯桌下晃蕩著,時不時要踢中她一兩次。
她臉上綻出天真的笑容,心底卻被頑劣的恨意鋪滿。
那時的沈初語又怎麽會知道,她搶走了千禾,對嘉允來說意味著什麽。

嘉允十一歲,在表哥房間翻到他寫給沈初語的情書。
情書上寫:初語,請不要再和你們班的那個男生走得那麽近了。原諒我那天的出格行為,我只是太生氣了,因為你好像只把我當作暑期最後一天幫你補作業的工具。對不起,因為太憤怒,所以就那樣做了……
嘉允看完撕碎了那封信,灑在沈初語家的院牆外,狠跺幾腳,末了還罵了一句:“壞女人!”

但是這一切,在顧千禾看來都是惱人的負擔。他開始隱隱對嘉允展現出有些厭鄙的情緒,常對她冷眼相對。
在他第三次捉到嘉允不打招呼偷偷潛入他房間的那個下午,他在外游泳完回到家,揪住嘉允的後頸一把將她從自己房間丟了出去。
那天日光明媚,他身上還帶著陽光烘烤過後淡淡的泳池氣息。
可他的聲音裡卻充滿憤懣和冷漠的情緒,“滾。”
後來,表哥的房間上了鎖,拒絕一切閑雜人等進入。

可那個時候,誰又能告訴嘉允,人和人之間的感情竟會變得那樣快。
分明六歲之前,表哥就只有她一個玩伴。寵著她,讓著她,那時的表哥,就是她的全世界。

再後來長大了些,嘉允也不再一味討他的好了。
顧千禾但凡厭棄她一分,她便要做出萬分不耐煩的樣子來。唇槍舌戰,你來我往,不遑多讓。好似只有這樣,就能將情感傾斜的天平往她的立場上扯回一絲一毫來。

直到千禾十五歲,沈初語談了一個男朋友。
路遇他們在巷口接吻,那時看見千禾一寸寸僵冷下的表情後,嘉允竟感到一絲報復性的快意。

童年寄人籬下,她的世界只有表哥一個人。所以她也篤定,表哥也同樣把她當作全世界。
然而她錯了,好像是情感錯亂了。
也好像是她太偏執任性,以為全世界都要圍著她轉,錯把表哥當作成長路上唯一的寄托。

好在最後,這種感覺慢慢隨著年齡的增長消淡了許多。
那時嘉允大概明白了,表哥只是她的一個家人,不是一件可以被她佔有的附屬品。
他有資格去愛別人,也有自由去淡化他們年少時的情感。

然而情感淡化後,人總是會孤獨。
嘉允花了將近八年的時間,在完成一場除她以外根本無人在意的戰爭後,終於明白這個事實。

直到去年發生了一件事。
那時她對沈初語早已沒那般反感排斥,偶爾見著她,還能乖乖喊上一句:“學姐好。”
他們仨還有初語的哥哥從小念著一所學校長大,沈初語比她大一歲,叫姐姐有些過分親熱,也莫名讓她產生一種即將和過去低頭的羞恥感。

那件事發生在去年暑假,正值酷暑,城市的空氣間上上下下仿佛都浮滿了炙熱鬱躁的白色熔漿。

不知從哪天開始,嘉建清常常忙到夜不歸宿,成日繃喪著臉,有一日嘉允和他因為某件極小的事吵了起來,他一怒之下,把她送去了大舅家。
嘉允彼時早已和父母住慣了,不大願意回去寄住在別人家裡。畢竟自她六歲離開之後,千禾有了初語,就連大舅家,也有了一個名正言順的女主人。
她偶爾被父母送過去住上一陣,只能覺察到那種人在屋簷下的酸楚尷尬。

那日也不知是什麽出鬼的怪天氣,晨起時風一陣雨一陣,到了正午,天又狂熱了起來,懸在正中的日頭像是被一場烈火點著了似的,太陽照在人的眼皮上,就和迸起四濺的火星子一般,灼得人生疼。

那日嘉允躺在空調房裡看電視,接到千禾的電話,提醒她六點有棒球賽。
在那之前,嘉允正轉戀著沈家那位英氣勃勃的大哥。
所以當顧千禾打來電話問她要不要看她男神打棒球賽的那一刻,嘉允想都沒想就答應了。
苦於歇悶在家中多日,終於迎來一件可供消遣的趣事,就算沒有男神,她也是會上趕著去看的。
“那你來的時候記得幫我帶上球包,我早上有事出得急,忘帶了。”
“知道。”
球賽六點開始,如果要提前進場給千禾送器具,為了不耽誤他們熱身,大概需要提前一小時到。

約是四點,天空陰沉下來,密布的卷積雲迫壓著遠處的屋頂。沒多時,便落起暴雨,淅瀝瀝砸向地面,迎來闊別已久的清涼。
嘉允撐傘出門時,天色已經完全暗下來。家家門窗緊閉,街道空寂寂的一片。
走了幾步,聽見沈初語在身後喊她。
“小允,去看你哥哥的球賽麽?咱們一起好麽?”
“嗯……”
“到我傘下來吧,你那傘都壞了。”

沈初語收了傘躲到她身旁。
她話依舊不多。
在巷口的紅綠燈前停下時,彼此都在想著如何開口打破沉默。

只是她們都沒有注意到,城市暴雨的掩蔽下,身後不遠處的老式麵包車裡,早已暗伏危機。

如果有任何一個人知道。
她們都不會選擇在那天出門。

———
今日未出場的乖仔:老婆,你的男神未免太多了啊……
(說實話如果從表哥和女神的視角來看,嘉允就是一個很普通的壞小孩。但我帶入男主視角,我好愛她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