慕輕煙攤開了手裏拿着的那些紙張,看着第一張紙上記錄的內容:
五年前的夏天。
時間記錄爲六月八號。
內容只有簡短的三行字:
上街去買內衣,在商場逮個扒手,不料小賊挺機智的,掙脫了,幸好一位帥哥眼疾手快又幫我逮住了。
……A城這樣的小地方,也能有那麼一枚大帥哥,比彥哥帥多了。
唔,忘記問他的聯繫方式了,遺憾-ing……
慕輕煙看完,神情微微一怔。
比封凌彥還帥的男人?
是指那個男人嗎?
她翻到了下一頁。
日記上記錄的時間,六月十五號。
“這個時間差距,是一週……”
特訓期間,一週有一天的休息時間。
內容依然只是簡短的幾句話:
那位先生的文件掉了,可是,他已經進去電梯了,我去撿起來,看了看,不是很懂,記錄了許多數據,應該是挺重要的。
我給他打了兩次電話,最後一次,他接了。
我不方便告訴他我在特訓營了,所以,將附近一家咖啡廳的地址告訴了他,讓他明天下午六點半在那邊等我。
……奇怪,聽着他的聲音,我覺得有點說不出來的熟悉感,也許,那麼磁性的嗓音,總給人一種似曾相識的好感吧!
慕輕煙看到這一頁,驀然想起前段時間藍澤說過的話。
五年前,在A城。我和你見過一面,那個時候,你撿走了我的一份很重要的文件……我們因此而結緣。
“……所以,這兩頁所提及的人,其實就是藍澤嗎?”
還是說,第一頁提及的是那個男人。
第二頁裏,撿到的確實是藍澤的文件?
不管如何,首先有一點她是可以確定的:藍澤不是那個男人。
原因很簡單。
1、藍澤沒有失憶,卻也沒有表現出對她有“舊情”的一舉一動。
2、她相信身體的記憶,她對藍澤,從來沒有過異樣的感覺。五年前,她應該很愛那個男人,沒道理見到那個男人會一點兒感覺都沒有。
綜上所述,藍澤絕對不是五年前的那個男人。
她連忙翻了下一頁。
是上一頁紙上提及的,讓那個男人第二天下午六點半去咖啡廳裏等她的事情。
應該是她特訓之後,申請出去一趟。
記錄的時間是六月十六號。
這一頁的內容挺多的,密密麻麻的寫了整整一頁:
原來是他!
那天,轉身就進入電梯的人也是他,所以,這是我們第三次相遇了嗎……好有緣分!
我把文件還給了他,可是,從頭到尾,他都很冷漠。
他身邊的男人把了一張支票給我,出手闊綽,一百萬。
我愣了愣,我說撿到的東西本就應該歸還,不用謝。
他淡漠又好聽的聲音地道:“藍澤,把支票拿給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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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個藍澤拿着支票塞到了我的手裏,我心中有些惱怒,揉成了一團,丟到了他前面的那杯咖啡裏,瞪了他一眼,“你會不會聽人話,有錢了不起啊!”
我衝他吼了一聲,憤怒地轉身離開,心底有些失望……